很多作者咨询小编北京邮电大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才能提出晋升职称的申请,高级职称人员职称论文只是其中一个考核标准,最主要的是高级职称人员需要具备宽广的基础理论,并且需要了解国内外的教学动态,如果作者对北京邮电大学高级教师评审有任何的疑问可以咨询在线编辑老师。
接下来小编汇总高级教师的论文条件:
(一)教授
1、教学科研型
1.1 必备条件(任现职以来):
(1)主讲过2门(含)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本科生课程,且每年至少主讲1门课程。教学效果良好,近两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近一年内无教学事故,教学工作量符合岗位要求。学时数:理工Ⅱ型不少于32学时/年;理工Ⅰ型、文科类不少于64学时/年。
(2)理工类教师作为硕士生导师完整地培养过合格的硕士研究生。
(3)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A.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理工Ⅰ型在“中科院发布的SCI文章分区表”大类分区1区、2区或小类分区1区、2区或CCF推荐的A类期刊(以下简称1区2区)的文章2篇;理工Ⅱ型在1区2区的文章1篇;文科类被SSCI、A&HCI、当年CSSCI来源期刊学科分类中排名前三CSSCI(以下简称SAC)收录4篇;外语、体育类CSSCI收录2篇。
B.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及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科研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名。
(4)作为项目负责人(理工Ⅰ型教师排名国家级前三、省部级前二)完成1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单项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理工Ⅰ型超过25万元、理工Ⅱ型超过60万元、文科类超过15万元、体育类超过6万元。
1.2 可选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11项条件中的1项。
(1)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排名前五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或排名前三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或排名第一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2项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且均已实施。
(3)有一项起草的(国际标准排名前三,国内标准排名第一)行业、国家、国际标准被正式采用。
(4)以第一作者身份主编出版教材一本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外国语言学科教师出版文学译著一部(本人承担20万字以上)。
(5)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指导教师。
(6)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或入选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B类);或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一、二等奖。
(7)担任过副处级及以上职务5年,历年考核合格。
(8)所指导的本校运动员或运动队,取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三名;或取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金牌;或取得全运会前六名。
(9)作为直接指导教师,组织辅导与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取得一等奖或特等奖2次;
(10)指导省部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计划2项,且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第一作者)发表被SCI收录论文1篇,或被EI收录论文2篇,或核心刊物4篇。
(11)作为负责人与其他单位联合建设技术转移平台年收入经费100万元以上;或作为实验室负责人向企业开放实验室年收入经费100万元以上;或作为负责人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参与校内外股份制和有限公司工作, 学校持股100万元以上;或作为负责人孵化创办企业1家(学校持股100万元以上)。
2、科研型
2.1 必备条件(任现职以来):
(1)主讲过1门(含)以上课程,近两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近一年内无教学事故。
(2)作为硕士生导师完整地培养过合格的硕士研究生。
(3)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及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或者省部级科研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名;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理工Ⅰ型在1区2区的文章3篇;理工Ⅱ型在1区2区的文章1篇,且另有3篇论文被SCI收录。理工Ⅰ型教师(排名国家级前三、省部级前二)完成1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单项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经费超过25万元。理工Ⅱ型教师作为负责人完成1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单项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经费超过60万元。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及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或者省部级科研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名;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理工Ⅰ型在1区2区的文章2篇;理工Ⅱ型在1区2区的文章1篇。理工Ⅰ型教师作为负责人完成一项国家级纵向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单项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经费超过40万元。理工Ⅱ型教师作为负责人完成2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且其中有1项为国家级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单项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经费超过80万元。
2.2 可选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9项条件中的1项。
(1)获得国家科研成果奖;或排名前五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或排名前三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排名第一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2项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且均已实施。
(3)有一项起草的(国际标准排名前三,国内标准排名第一)行业、国家、国际标准被正式采用。
(4)以第一作者身份主编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5)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指导教师。
(6)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或入选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B类);或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一、二等奖。
(7)担任过副处级及以上职务5年,历年考核合格。
(8)指导省部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计划2项,且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第一作者)发表被SCI收录论文1篇,或EI收录论文2篇,或核心刊物4篇。
(9)作为负责人与其他单位联合建设技术转移平台年收入经费100万元以上;或作为实验室负责人向企业开放实验室年收入经费100万元以上;或作为负责人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参与校内外股份制和有限公司工作, 学校持股100万元以上;或作为负责人孵化创办企业1家(学校持股100万元以上)。
2.3 如果申请人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指导教师,视同满足2.1和2.2。
3、教学型
3.1 必备条件(任现职以来):
(1)作为专业负责人、重要基础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实验室负责人等学校设定的教学岗位,近五年平均每年主讲160学时以上(或实验课时200学时以上)的课程,其中一门为公共基础课或学科专业基础课。近两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近一年内无教学事故,教学工作量符合岗位要求,教学效果好,得到公认。
(2)排名前两名完成一项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3)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A.第一作者身份在在核心期刊发表6篇及以上教学法或教改方面的论文,且被CSSCI收录。
B.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名。
3.2 可选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4项条件中的1项。
(1)获得国家教学奖;或排名前三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排名第一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排名第一获得北京邮电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
(2)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出版被评为省部级及以上精品教材。
(3)作为第一、第二负责人承担省部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课程、优势特色专业、优秀教学团队等重大教学基本建设项目1项以上。
(4)作为第二作者指导本科生(第一作者)发表被SCI收录论文1篇,或EI收录论文2篇,或核心刊物4篇,或以第一负责人组织辅导与本专业或课程相关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取得最高奖项一等奖或特等奖3次。(注:竞赛指国家部级单位、北京市教委、国际学术团体、国内学术团体主办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
(二)副教授
1、教学科研型
1.1 必备条件(任现职以来):
(1)主讲过1门(含)以上课程。近两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近一年内无教学事故,教学工作量符合岗位要求,教学效果良好。学时数:理工Ⅱ型不少于32学时/年;理工Ⅰ型、文科类不少于64学时/年。
(2)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理工Ⅰ型在1区2区的文章1篇;理工Ⅱ型被SCI收录3篇;文科类被SAC收录2篇;外语、体育类CSSCI收录1篇。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一项国家级纵向项目,或作为主研人(理工Ⅰ型排名国家级前七、省部级前五;理工Ⅱ型排名国家级前五、省部级前三)完成1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单项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理工Ⅰ型超过15万元、理工Ⅱ型超过40万元、文科类超过10万元、体育类超过3万元。
1.2 可选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10项中的1项。
(1)获得国家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一等奖;或排名前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排名第一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
(2)参与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2项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且均已实施;作为第一、第二发明人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且已实施。
(3)有一项起草的(国际标准排名前五,国内标准排名前三)行业、国家、国际标准被正式采用。
(4)出版教材或学术专著、译著(外国语言学科)一本(主编、独著或本人承担20万字以上)。
(5)入选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或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
(6)担任过副处级及以上职务3年,历年考核合格。
(7)所指导的本校运动员或运动队,取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五名;或取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前三名;或取得全运会前八名。
(8)作为指导教师,组织辅导与本专业相关省部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取得一等奖或特等奖1次。
(9)指导省部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计划1项,且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第一作者)发表EI论文1篇,或核心刊物2篇。
(10)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与其他单位联合建设技术转移平台年收入经费1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向企业开放实验室年收入经费1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参与校内外股份制和有限公司工作,学校持股1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孵化创办企业1家(学校持股100万元以上)。
2、科研型
2.1 必备条件(任现职以来):
(1)主讲过1门(含)以上课程,近两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近一年内无教学事故。
(2)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理工Ⅰ型在1区2区的文章1篇,且另有3篇论文被SCI收录;理工Ⅱ型被SCI收录4篇。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理工Ⅰ型排名国家级前七、省部级前五;理工Ⅱ型排名国家级前五、省部级前三)完成1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单项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理工Ⅰ型超过15万元、理工Ⅱ型超过40万元。
●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理工Ⅰ型在1区2区的文章1篇;理工Ⅱ型被SCI收录3篇。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排名国家级前五、省部级前三)完成2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理工Ⅱ型至少有一项为国家级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单项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理工Ⅰ型超过20万元、理工Ⅱ型超过50万元。
2.2 可选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8项中的1项。
(1)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或排名前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
(2)参与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2项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且均已实施;作为第一、第二发明人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且已实施。
(3)有一项起草的(国际标准排名前五,国内标准排名前三)行业、国家、国际标准被正式采用。
(4)出版学术专著一本(主编、独著或本人承担20万字以上)。
(5)入选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或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
(6)担任过副处级及以上职务3年,历年考核合格。
(7)指导省部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计划1项且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或EI论文2篇,或核心刊物4篇。
(8)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与其他单位联合建设技术转移平台年收入经费1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向企业开放实验室年收入经费1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参与校内外股份制和有限公司工作,学校持股1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孵化创办企业1家(学校持股100万元以上)。
七、本申报条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发布的有关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时废止。
最后小编教师职称评审条件:青海教育职称评审最新标准
现如今,职称评审审核的难度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教师给作者反映论文越难越发表,确实随着各种学术丑闻的信息,越来越多的学者受到了牵连,单位的审核部门也审查越来越厉害,因此小编给教师的教育,论文越早发表越好,找到的论文服务机构越正规越好,这样对作者评审教育职称非常有好处,接下来小编汇总青海教育职称评审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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